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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沈彌生居士書(六十一)。
復黃涵之居士書(六十二)。
復談少撫居士書(六十三)。
復張雲雷居士書(六十四)。
復徐書鏞居士書(六十五)。
復金善生居士書(六十六)。
復葛志亮居士書(六十七)。
復王心禪居士書(六十八)。
復吳慧詒、羅慧澍居士(六十九)。
復又真師、覺三居士書(七十)。
復陳其昌居士書(七十一)。
致阮和卿居士書(七十二)。
復沈授人居士書(七十三)。
復鄭觀靜先生書(七十四)。
復宋德中居士問梵經功過書(七十五)。
復雲南王德周居士書(七十六)。
復溫光熹居士書二(七十七)。
復湯慧振居士書(七十八)。
作《貴池劉公魯豬齒臼佛記贊》(七十九)。
作《屈子建居士西歸頌》(八十)。
作《張冕堂居士懿行頌》(八十一)。
作《周母徐老太太懿行頌》(八十二)。
作《敦倫蓮社緣起》序(八十三)。
作《務本叢談》序(八十四)。
作《楊椒山先生言行錄》序(八十五)。
作《江蘇水災義賑會駐揚辦賑經歷報告書》序(八十六)。
作《衛生集》序(八十七)。
作《正學啟蒙三字頌齊注》序。(八十八)
作《佛祖心燈‧禪淨雙勖合編流通》序(八十九)。
作《淨土篇》序(九十)。
作《普陀洛迦新志》序(九十一)。
作《彌陀聖典》序(九十二)。
作《三餘堂名說》(九十三)。
作《普陀山普濟寺浚連華池募緣疏》(九十四)。
作《涵江三江口仙慶寺淨業社緣起》(九十五)。
作《海門汲濱鎮助念往生社緣起》(九十六)。
作《淨土指要》(九十七)。
作《婺源翀田佛光分社發隱》(九十八)。
示周餘志蓮女居士法語(九十九)。
(一)按:據合(郃)陽鄒念宗先生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來信提供資料敘述經過如下:「民國十九年(一九三0)印光因聞家鄉荒旱,以一千六百圓賑災。次年正月,族侄趙永貴和族弟趙福雲專程去蘇州報國寺拜望印光時說:「本村保長趙秀山和韓榮先私自動用賑災款一百六十圓,在印光的三分祠堂內立學堂,名日『印光學校』,赤城東西兩村學生均在此讀書。又在祠堂新蓋房三間,名『聖量會』,兩村議事,都在這裏。印光得知,不勝歎息:「何時吾村發生此種規程,我以一千六百圓賑災兩村,兩村抽出我賑災款十分之一,在我祠堂蓋房,作宴客議事之用,謂是他們自已蓋的,又名『聖量會』我名聖量,以一千六百圓,引東西兩村占我祠去,我罪大矣!」便在元月二十九日給村保長、鄉老及諸位叔伯兄弟寫信道:「因備二百圓作還彼蓋房費,立即取消聖量名目,除兩村學生讀書外,佘均不許矣,——否則,便以身殉之矣!」兩人返鄉後,按印光之意通知兩村民眾,到城隍廟議事。宣讀了印光的信函,並將二百圓交保長、鄉老作蓋房費。此事得到兩村鄉老和民眾的肯許和讚揚。事後,永貴、福雲將情況告知印光。印光於三月十六日復函道:「智雲鑒:汝信來之前三日,保長、鄉老公函來,說已取消聖量會,二百圓作學校基金,所蓋之三間房歸祠堂。此事非汝來,將永遠為公所吃酒肉處矣!」
(二)見《言行錄‧弘化立社》。
(三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一八八頁。
按:大師於信中反覆指明淨土法門之優於其他法門之處,即在其能倚仗佛力得度。因其他〈一切法門皆須自力修持到業盡情空時方可了生死。否則任汝功夫深,見地高,功德大,倘有一絲一毫煩惱未盡,則仍舊是輪迥中人〉。〈仗自力則舉世難得一二,仗佛力則萬不漏一。〉〈淨土法門以自已之信願、持名感佛,佛則以誓願攝受,譬如乘輪渡海,非已之力比也。〉此乃大師畢生弘揚淨土之根本宗旨所在。歸根到底,信願行之第一要著在於信,堅信佛力之不可思義,乃淨土法門之首級進階也。
甯德晉,印光法師皈依弟子。原名志武,陝西人,與大師有鄉里之誼。生卒年月不詳。
(四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一八九頁。
按:此信中所云〈勿道大者不可自欺欺人,即起心動念亦當以誠為事〉,乃已往今來一切聖賢宗奉之根本法旨也。昔聞古德誡云:「勿以善小而不為,勿以惡小而為之。」即此意也。所謂〈起心動念〉,可不慎哉!吾以為佛法之宏偉、微妙,流傳中華千百年不滅者,即在於其處處以人之心念為第一性,一切唯心造出發,故能防患於未然,徒薪於曲突,雖艱難萬種而卒獲成功,人莫測其高深者,皆以其於〈起心動念〉第一步已種下善因矣,而此時此際皆人莫之見之時也。而世間惡人作惡事,豈在先全毫無準備哉!其〈起心動念〉,種植惡因固由來早矣!故經云:〈菩薩畏因,眾生畏果。〉世間國家一切典律、刑法,俱是亡羊補牢,況雜以種種社會複雜因素,人為弊端屢出不窮。無如當其〈起心動念〉之初,戒始慎微,改換惡因而種善因,則一了百了,惡果自然消滅於無形。故主政者當知謂精神與物質兩造固互相倚恃,不可偏廢也。
(五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一九一頁。
(六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一九四頁。
(七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一九五頁。
按:甯德晉之四弟以幼稚之年欲求皈依,大師以其幼明敏,特別告誡數語:「古今聰明人多受聰明禍者,以仗已聰明,或慢人侮聖,或謗佛毀法…..不知即無謙德則天地鬼神皆惡之,而況於人乎?」
(八)見《三編》卷二第五一頁。
(九)見《永思集‧拜識印光大師的因緣及其印象》:「二十年(一九三一年)的暑假期中,我偕同日本神田惠雲先生、閩友蔡慧誠居士遊覽江浙佛教名勝。參訪印光大師——在旅行日程中是一件特別重要的事。到上海又加了一位李光宇居士,在蘇州定光寺歇宿。第二日,文濤法師陪同我們一行四人拜訪印光大師。這一回談話的姿態雖與前數年無甚差別,但面容卻清瘦了好些。他老與神田、蔡、李三君接談約半小時,又為各人寫了幾句法語,無非開示念佛求生淨土。客室中又來了幾位訪客,因為時間太短促,匆匆的就告別了。這是我與他老第四次的會見。誰知一別十載,今而後再想作第五次拜見他老已屬不可能了。」
(十)見《永思集‧續編》載李智煥〈追念恩師談及學佛因緣〉
(十一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二0一頁。
按:大師告誡甯氏:「汝初學佛,只可認真念佛,洞得的也隨他去,洞不得的也隨他去,庶不致擔擱工夫。」又云:「欲查梵語,當閱〈翻譯名義集〉(六本)……欲查名相,當看《教乘法數》(六本,此簡略而名目多)及《大明三藏法數》。欲查佛法歷代通塞事跡大略,當看《釋氏稽古錄》(五本)。又,丁福保所輯之《佛學大辭典》,其名相甚博,而於考究殊欠詳審。」由上可見大師佛學造詣之深厚,知識淵博,讀書之多而不為所困,自有見地。
(十二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一九八頁。
按:原函後僅注〈立秋日〉三字,考民國二十年之立秋日為夏曆八月廿五日,故將此函編排於《復甯德晉書七》八月廿二之後。原信編次仍照原序號。
(十三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二0三頁。
(十四)見《紀念文集、先師印光生西周年頌》:「於民國二十年,先請周霽光君函陳先師,以為先容。旋即與內子德慈專誠具稟,懇求皈依,蒙復俞允,並蒙詳為開示,各賜法名。」
(十五)見《永思集‧我與印光大師》:民國二十年,我為英國大菩提會會長包樂登先生在天津的演說詞很足以引人起信,發起印刷小冊子送人,首從募款入手。那時大師駐錫蘇州報國寺,我函懇德森上人代為稟求提倡。我的意思,不過是姑且碰碰看。不料大師不但大為贊成,並且立即撥款三百元,交德森上人彙寄與我,作印書之用。後來結果,印成二萬數千冊之多。這全是蒙大師加被之力所致。諸位試想,以我一個無名小卒,與大師止見過一面,而且蘇滬遙隔,大師竟這樣的信任我,這不能不說是異數了。
(十六)見《三編》卷一第二五三頁。
按:考原函後末署年月日期,今據其信中所云〈光年止七二,精力目力均不給〉句,定為本年所寫。
(十七)見《續編》卷上第二十二頁。附周頌堯居士原函:
今有一疑問,請求老法師慈悲開示。
弟子吃素念佛已經多年,因為信佛之人,為十方三世諸佛之所護念,天龍八部,大力神王常隨擁護。往生惡業,亦漸消滅,從有怨對,不能為害。此乃佛經所說,決非虛語。詎於三月間接到上海舍親處來一訃聞,係一極信佛之張太太,吃素已二十餘年,常到居士林聽經,逢人必勸念佛吃素,心極慈悲行善。不料一日送素菜與師兄,在馬路上行走,為汽車軋死,後為巡捕房收去,至三日後,其家子孫曉得,始去領歸安殮。余聞悉之下,心中非常驚惶,至今疑惑不解。且佛會中人聞之,亦均不安,故特上書,懇求老法師開道,指示所以然之故,何以臨終如是之苦?究竟可能往生西方否?說個明白,可使大家安心念佛,不勝感德之至。
復周頌堯居士書
接手書,知閣下於佛法道理,尚未真明。吾人從無始以來,所作惡業,無量無邊。《華嚴經》云:假使惡業有相體者,十方虛空不能容受。須知人之修持,果真誠無偽,便能轉業。轉重報、後報為現報、輕報。
凡夫肉眼,只能見當時之吉凶事實,不能知過去與未來之因果何如。此老太太多年精修,一朝慘死,或者由此苦報便可消滅所有造三途惡業之報,而得生善道。或在生有真信願,亦可往生西方。但吾人既無他心道眼,不敢臆斷謂決定往生與不往生也。其可決定者,為善必有善報,作惡必有惡報。為善而得惡報,乃宿世之惡業果報,非現在之善業果報也。
汝等諸人見此老人得此果報,心中便有為善無福、善不足為之邪見,故致驚惶疑惑。其知見與未聞佛法之人,有何各異?倘深信佛言,決不以此事作此驚惶疑惑之態。以因果之事,重疊無盡,此因未報,彼果先熟。如種稻然,早種者早收;如欠債然,力強者先牽。古有一生作善,臨終惡死,以消滅宿業,次生便得富貴尊榮者。如宋阿育王寺一僧欲修舍利殿,念沂親王有勢力,往募,所捐無幾,以斧於舍利殿前斷其手,血流而死。即時,其王生一子,哭不止,奶母抱之遊行,至掛舍利塔圖處則不哭,離開又哭,遂將其圖取下,向彼持之,則永不哭。王聞而異之,使人往育王問其僧,則即於其子生日,斷手流血而死。彼王遂獨修舍利殿。及年二十,甯宗崩,無子,遂令彼過繼,為皇帝四一年,即宋理宗也。此僧之死,亦屬慘死,使無常哭不止,見舍利圖則不哭,人誰知此子乃僧斷手慘死者之後身乎?此事載《阿育王山志》,光於光緒二十一年,拜舍利數十日,看之。
明理之人,任彼境遇如何,決不疑因果有差,佛語或妄。不明理,守死規矩而不知因果複雜,遂致妄生疑議,總因心無正見故也。如所說念佛之人,有三寶加被,龍天護佑,此係一定之理,斷不致或有虛妄。然於轉重報後報為現報輕報之理,未能了知,故不免有此種不合理之疑議也。昔西域戒賢論師,德高一世,道震四竺(四天竺國),由宿業故,身嬰惡病,其苦極酷,不能忍受,欲行自盡。適見文殊、普賢、觀世音三菩薩降,謂曰:「汝往昔劫中,多作國王,惱害眾生,當久墮惡道。由汝宏揚佛法,故以此人間小苦,消滅長劫地獄之苦,汝宜忍受。大唐國有僧名玄裝,當過三年,來此受法。」戒賢論師聞之,遂忍苦懺悔,久之遂愈。至三年後,玄裝至彼,戒公令弟子說其苦之狀。其說苦之人,哽咽流淚,可知其苦太甚。便不明宿世之因,人將謂戒賢非得道高僧,或將謂〈如此大修行人尚得如此慘病,佛法有何靈感利益乎?〉
汝等心中所知者少,故稍見異相,便生驚疑。無善根人,遂退道心。倘造惡之人現得福報,亦復如是起邪見心,不知皆是前因後果,及轉後報重報為現報、輕報,及轉現報輕報為後報重報等,種種複雜不齊之故也。
按:大師以實例闡明因果之示甚多,此函以釋周居士等疑問,故尤為集中。余可參閱大師如下文函:
復德暢居士書(《續編》卷上第二十五頁)藥師琉璃光如來本願功德經重刻序(《三編》卷三第七五一頁)上海護國息災法會法語(《三編》卷四第一0七頁)由上海回至靈巖開示法語(《三編》卷四第一一0九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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